《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入党志愿书》是即将被讨论接收入党的非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自然情况,包括简历、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以及向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志愿的书面材料。它是党委对申请入党者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里面记载着申请入党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审批过程。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正式党员后,《入党志愿书》就成为党员本人的档案材料。
1、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经过1-2年以上时间的培养、考察,在党小组酝酿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者,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2、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具体要求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前,支部负责人应将表内项目向入党申请人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逐项填写清楚,对党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填写《入党志愿书》,均应用蓝色、黑色钢笔或者水笔,字迹要清楚,不宜涂沫或修改。如有的项目、栏目的内容较多,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需标明,并装订在一起。本人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本人口述填写,代为填写《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为填写人也要签名盖章。
3、《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出生年月”一栏。应按公历时间填写,不要填农历日期。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在校学生填写“本科在校生、研究生在校生”)
(6)“贴照片处”一栏。应贴发展对象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黑白照或彩色照片均可。
(7)“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8)“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9)“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0)“本人经历(包括学历)”
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1)“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进步团体”是指: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抗战时期的“抗敌宣传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
(12)“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奖励”一般是指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正式决定或批准表彰、奖励以及授予的荣誉称号。填写时,为了说明受表彰、奖励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规模和级别,要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对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如果没有受过奖励此栏填“无”。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处分”是指经过组织批准给予的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过去受过错误处分已经组织复查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填写“处分”时,也要写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如果没有受过处分此栏填“无”。
(14)“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系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也就是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的兄弟姐妹等。如父母、爱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填写,并写明去世的时间和原因。填写此栏时,应注意写清楚该人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已退休或已下岗的要注明,地址可写原单位地址或现居住所在地。有些家庭成员过多者,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未婚者配偶一栏划斜线或者填写“无”。
(15)“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主要包括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如岳父母、公婆和伯叔姑舅等。若岳父母、公婆去世也应填写。要写清他们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如社会关系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16)“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没有对党还需要说明的问题则填“无”。
(17) “本人签名盖章”
这一栏是入党对象本人对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予以认可的主要标志。因此,需本人签名。由别人代为填写的,代写人也要签名盖章,并写上代写原因。“年月日”一项,是指发展对象填写该表的具体时间。
(18)“入党介绍人意见” 两栏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两名入党介绍人都要有自己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简单地写“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
一是具体意见的填写。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吸收其入党态度。填写时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也不要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最后应有“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字样。
二是“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职务”包括介绍人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填 “无”。学生会、班级任职不作填写。
三是落款处应签名或盖章,并填好年月日。
(19)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决议,是集中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意见而形成的,必须认真进行填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包括优缺点);二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实有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最后,写上党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日期(年、月、日),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0)“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后,要把谈话的主要内容(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主要优缺点及对党还要说清楚的问题等),对申请入党人的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写在这一栏内,并签名盖章,时间填写要与正式谈话的时间相符。
(21)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多数总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利,但对支部大会决议要严格审查,经研究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审批;经上级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可直接审批。审批后,上级党委要在“党委审批意见”栏内,由党委加盖(签署)党委授权该总支审批的印章(意见)。中间没有总支的,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此栏空白。
(22)“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党委审批新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审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都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该栏时,应写清党委表决情况。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是起止年月日。转为正式党员的,则应注明从哪年哪月哪日转为正式党员。
(23)“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以及表决的情况。
(24)“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凡被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期满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正问题,并将延长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填入该栏。
凡是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又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此决议栏及以下“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和“党委审批意见”栏空白。
(25)“备注”
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